- 定期报告披露规则
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财务报告 | 披露时间 |
年报 |
4月30日之前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
一季报 |
4月30日之前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 |
半年报 |
8月31日之前 (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
三季报 |
10月31日之前 (会计年度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 |
- 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①净利润为负;②扭亏为盈;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④期末净资产为负;
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⑥公司股票交易因触及交易所规定的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要求
深交所业绩预告 | 披露时间 |
年报 | 报告期次年1月31日之前 |
一季报 | 报告期当年4月15日之前 |
半年报 | 报告期当年7月15日之前 |
三季报 | 报告期当年10月15日之前 |
通常,业绩预告需要至少包括盈亏金额区间、业绩变动范围、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等。如果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公告中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
- 业绩快报披露规则
①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②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③拟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但上年度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出现前款第③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不晚于第一季度业绩相关公告发布时披露上一年度的业绩快报。除出现第①款情形外,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
以上便是关于深交所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的全部内容,当然,实务中,上市公司会根据各种实际情况,在合规要求的基础上,披露各种信息,这也为个人投资者更好的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创造了良好的条件。